各二级学院、教学部:
为了强化教学过程管理,保障各项教学任务的落实,根据学校教学检查制度,定于第十周、第十一周(11月2日至11月12日)开展本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。
一、主要内容
(一)教学计划、教学任务(含实践教学)落实情况。
(二)基层教学组织学习活动记录与活动主题。
(三)教学建设与改革情况。
(四)2023届毕业论文选题及任务落实情况。
(五)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学生反馈意见。
二、检查要点
(一)教学计划、教学任务落实情况。
1.检查各年级本学期教学计划执行情况。
2.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记录。
(二)按专业、年级召开学生座谈会,听取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。
(三)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学生反馈的意见,提出本学院教学改进措施及对学校教学工作的建议。
(四)检查本学院各类教学项目落实与建设进展情况。
三、检查方式
(一)学院自查
由教学副院长牵头,按照期中教学检查要点,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,并完成期中教学自查报告。
(二)学校检查
在学院自查基础上,教务处将开展检查,并提出整改意见。
各学院(部)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,于第十一周内(11月12日之前)报教务处,同时提交电子文档。联系人:叶露,联系电话:87616047。
教务处
2022年11月2日